司法鉴定实行合法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合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必须具备法定资质,经司法机关审核登记
  2. 程序合法:必须遵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委托、受理、实施等流程
  3. 标准合法:采用的技术标准和方法应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规范
  4. 材料合法:检材来源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并有完整移交记录
  5. 文书合法:鉴定意见书需符合法定格式要求,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
  6. 回避制度:鉴定人遇法定回避情形时应主动回避
  7. 监督机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