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筑工程质保期限如下:

  •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 屋面防水工程:5年
  • 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
  •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年
  • 装修工程:2年

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