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法医鉴定轻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头皮创口长度累计8cm以上
  • 颅骨骨折
  • 鼻骨粉碎性骨折或双侧鼻骨骨折
  • 牙齿脱落或牙折2枚以上
  • 肋骨骨折2处以上
  • 四肢长骨骨折
  • 肢体皮肤创口长度累计10cm以上
  • 外伤性血尿持续2周以上

注:具体鉴定需由专业法医根据伤情恢复情况综合判断,本标准为常见情形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