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仲裁并非完全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会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裁决,但双方可以在仲裁过程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