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但以下情形可直接起诉:

  1.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主张拖欠劳动报酬
  2. 双方就劳动争议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
  3.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的特殊情形

建议先通过劳动仲裁程序维权,仲裁不收费且程序更快捷。若仲裁委逾期未作出决定,可凭受理通知书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