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案件中,被告一方是可以依法提起反诉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若被告认为自身权益因原告的诉讼请求受到侵害,可在答辩期内提出反诉请求,要求法院合并审理。

反诉条件包括:

  • 反诉请求与原诉基于同一劳动关系事实
  • 反诉标的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 在法定时限内提出(通常为答辩期届满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