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劳动者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11个月)。

申请双倍工资赔偿需注意:

  • 需在仲裁时效内提出(通常为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1年内)
  • 需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
  • 二倍工资差额计算不含已支付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