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可以主张以下赔偿:

  • 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最长11个月)
  • 经济补偿金(如果因此解除劳动关系)
  • 补缴社保等权益

维权建议:

  1. 收集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等劳动关系证据
  2.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申请劳动仲裁(时效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