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主要区别如下:

  • 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同级政府受理;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
  • 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行政诉讼是司法审查。
  • 程序不同:行政复议程序相对简单快捷;行政诉讼程序更为严格规范。
  • 审查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行政诉讼主要审查合法性。
  • 结果效力不同:行政复议决定可被诉讼推翻;行政诉讼判决具有最终法律效力。
  • 收费不同:行政复议一般不收费;行政诉讼需要缴纳诉讼费。

行政复议通常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