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如下:

  1. 起诉阶段: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2. 立案审查:法院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 答辩阶段: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
  4. 庭前准备:法院组织证据交换、确定争议焦点,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
  5. 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
  6. 宣判阶段:法院作出判决,简易程序45日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7. 执行阶段:胜诉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

特殊程序: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