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确定原告主体资格需符合以下条件:

  1. 行政相对人: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对象(如被处罚人)。
  2. 利害关系人:虽非直接相对人,但权利义务受行政行为实质影响(如相邻权人)。
  3. 法律特别规定:如《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公益诉讼主体(检察机关等)。
  4.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法定诉讼权利能力。

特殊情形:

  •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作为原告。
  • 法人终止后,承受其权利的法人/组织可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