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区别如下:
- 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程序,由上级行政机关或同级政府受理;行政诉讼是司法程序,由法院管辖。
- 受理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行政诉讼原则上仅审查合法性(行政处罚显失公正除外)。
- 程序不同:行政复议程序相对简便,期限一般为60日;行政诉讼需严格遵循《行政诉讼法》,起诉期限通常为6个月。
- 结果效力不同:行政复议决定可被诉讼推翻;行政诉讼判决具有终局性(二审终审)。
选择建议:对专业性强的行政决定(如税务、专利)可优先复议;涉及重大权益或复议结果不服时,应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