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管辖权的转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将原本由某一行政机关行使的处罚管辖权转交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1. 法定转移:法律直接规定特定情形下管辖权转移给其他机关
  2. 指定转移:因管辖权争议或特殊原因,由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管辖权转移需满足以下条件:

  • 存在合法事由(如回避、专业性强等)
  • 经法定程序批准
  • 书面形式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