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 一般时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2. 特殊时效
    •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
    • 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最长诉讼时效为行政行为作出后20年
    • 其他案件最长诉讼时效为行政行为作出后5年

超过上述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