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行政诉讼案件的基本流程如下:

  1. 立案审查:法院接收起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 送达文书: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15日内提交答辩状
  3. 证据交换:原被告双方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
  4. 庭前准备: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开庭时间地点
  5. 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
  6. 合议裁决:合议庭评议后作出判决

重点审查内容:

  •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 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依据
  • 行政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法律适用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