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

  1.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第58条,当事人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需在收到裁决书6个月内提出)。
  2. 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3. 执行异议:如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

建议保留仲裁全过程证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