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民事诉讼:
- 委托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委托近亲属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需提交经羁押机关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 书面起诉:通过羁押场所转交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必备要素
- 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条件者可向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免费法律帮助
- 视频开庭:部分法院提供远程视频庭审服务,需提前向羁押机关和法院提出申请
- 特殊送达:法律文书可由看守所工作人员代为签收转交
注意事项:诉讼时效适用中止规定,羁押期间可依法申请延长起诉期限。
被羁押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民事诉讼:
注意事项:诉讼时效适用中止规定,羁押期间可依法申请延长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