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的审限一般为3个月,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具体流程如下:

  1. 立案审查: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 送达文书:立案后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3. 答辩期:被告应在收到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4. 开庭审理:可采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一般一次开庭审结
  5. 作出裁判: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裁判文书可适当简化

特殊情况下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审限,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