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受案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如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等)
  • 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 行政许可的拒绝、拖延或不予答复
  • 行政确权行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等)
  •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乱摊派、乱收费等)
  • 不依法办理审批、登记等事项
  • 未履行法定保护职责(人身权、财产权等)
  • 其他侵犯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注意:对行政法规、规章等抽象行政行为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