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公法性:属于国家制定的程序法,规范法院与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程序性:规定民事诉讼活动的步骤、顺序和方式,保障实体法实施;
  3. 强制性:法院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必须遵守诉讼程序规则;
  4. 救济性:为民事权利受损方提供司法救济途径;
  5. 对抗性:以当事人平等对抗为基础,法院居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