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指行政审判人员)。
  2. 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且具有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动机。
  3.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和司法公正。
  4. 客观要件
    • 实施了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 该行为发生在行政诉讼审判活动中
    • 情节达到严重程度(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事人重大损失等)

注: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在于适用的诉讼领域不同,本罪特指行政诉讼中的枉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