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刑事管辖异议的情形主要包括:

  • 地域管辖错误:案件应由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管辖;
  • 级别管辖不当:案件应由上级或下级法院审理;
  • 专门管辖不符:案件属于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管辖;
  • 回避管辖:存在法定回避情形而未移送其他机关;
  • 程序违法:管辖权的取得违反法定程序。

异议应在答辩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