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原则上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老赖欠债不还的起诉案件中:

  1. 原告胜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老赖)承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原告败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3. 调解/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通常由双方协商分担。

其他费用(如保全费、律师费等)需根据具体案情判断,一般由申请方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