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具体管辖法院依据仲裁机构登记地确定,例如: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裁决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期限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需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