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合同纠纷仲裁裁决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 向人民法院起诉:若仲裁协议无效或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范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37条)。
- 执行异议程序: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时,可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需举证证明裁决存在法定瑕疵)。
注意事项:
- 收集仲裁程序违法证据(如未送达通知、仲裁员回避事由等)
- 专业律师介入可提高救济成功率
- 超过法定期限将丧失救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