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执行:胜诉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执行申请,并附上仲裁裁决书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
  2. 法院受理:法院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3. 财产调查:法院通过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
  4. 执行措施:法院可采取冻结账户、查封财产、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期限一般为6个月。
  5. 执行完毕:执行款物交付申请人后,法院出具结案通知书,特殊情况可裁定终结执行。

注:涉外仲裁裁决需根据《纽约公约》向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