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以下材料:

  • 强制执行申请书
  • 仲裁裁决书原件
  • 生效证明文件
  • 当事人身份证明
  • 其他法院要求的材料

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立案执行。但若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不予执行情形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后,将裁定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