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仲裁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申请仲裁:当事人向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受理审查:仲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双方。
- 组成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含1名医学专家),特殊情况可适用独任仲裁。
- 调查取证:仲裁庭有权调取病历资料、委托医疗损害鉴定,必要时组织现场勘验。
- 开庭审理:一般应在受理后45日内完成庭审,双方可陈述意见并进行质证。
- 作出裁决:仲裁庭自庭审结束之日起30日内出具书面裁决书,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 执行阶段:当事人应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履行,逾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部分地区实行"调解前置"程序,仲裁前需先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