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假释建议书写完后,应按以下步骤处理:

  1. 将建议书提交至原裁定假释的人民法院
  2. 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监督
  3. 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违反假释规定的证明文件)
  4. 由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5. 法院应在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的可延长1个月

注意事项:建议书需由执行机关(监狱)正式行文,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