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 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和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 不得使用与其他企业相同或近似的名称
  • 不得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和文字
  • 名称需经工商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

企业名称核准后,保留期为6个月,逾期未办理设立登记的,名称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