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对认缴注册资本的要求如下:

  1. 未实缴的认缴资本:若股东未实际缴纳认缴出资,通常需在注销前完成实缴,或经债权人同意后免除出资义务。
  2. 债务清偿优先:公司财产(含已实缴资本)需优先清偿债务,剩余部分方可分配股东。
  3. 公示与承诺:注销程序中需发布债权人公告,股东可能需出具无债务承诺书或承担连带责任。
  4. 简化流程(部分地区):对无债务且未开业公司,可适用简易注销,免除补足认缴资本要求。

注:具体规定因地区和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