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年应税销售额,具体如下:

  •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
  •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
  •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符合上述条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可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