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的流程如下:

  1. 确认条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生产型)或300万元(商贸型),或自愿申请。
  2. 准备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3. 提交申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4. 税务审核:税务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
  5. 启用新税率:审批通过后按一般纳税人税率(6%/9%/13%)开具发票。

注意:变更后36个月内不得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特殊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