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资料中的征地补偿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征地补偿协议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 签订主体适格(征收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 补偿标准符合省级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
  3. 履行了"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征收土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登记)
  4. 被征地农民知情并自愿签字确认

若公示资料显示协议存在程序违法、补偿明显不合理或强迫签字等情况,被征收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主张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