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低价倾销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明确禁止以下低价倾销情形:

  • 以低于成本价销售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等
  • 处理积压商品、临近保质期商品等正当理由除外
  •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实施低价倾销

违法者将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