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计算方式如下:

  1. 吸收合并:存续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原注册资本之和,被合并企业注销。
  2. 新设合并:新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合并各方原注册资本之和,原企业均注销。
  3. 特殊约定:若合并协议另有规定,可按约定调整注册资本,但需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注:实际操作中需经商务部门审批,并符合《公司法》《外商投资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