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发起人应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 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 有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需经商务部审批);
  4. 公司名称中需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 外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特殊行业有例外规定);
  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8. 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资/合作合同(中外合资情形)。

特殊行业还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