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需遵循以下主要规则:

  • 转让方应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经国资监管机构审核批准;
  • 原则上应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征集受让方;
  • 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需同时遵守证券监管相关规定;
  • 转让价格不得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不得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特殊情形下经批准可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公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