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转让必须进行登记。船舶作为特殊动产,其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对抗要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具体法律依据:

  • 《海商法》第9条:船舶所有权取得、转让和消灭应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 《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船舶所有权登记是强制性要求

实务操作要点:

  1. 买卖双方需向船籍港登记机关申请
  2. 需提交买卖合同、交接文件等材料
  3. 登记完成后发放新的船舶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