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消灭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船舶优先权自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
  • 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 船舶灭失;
  • 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得到清偿或提供足额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规定,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