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纠纷仲裁程序如下:

  1. 仲裁协议优先:需存在书面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明确约定仲裁机构。
  2. 提交申请: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3. 受理审查:仲裁机构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4. 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可协商选定或委托仲裁委指定1名或3名仲裁员。
  5. 开庭审理: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开展调查、质证和辩论。
  6. 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排除法院诉讼管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