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民事仲裁时效为3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