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期限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 特殊时效: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4年
    • 人身损害赔偿:1年(但适用3年时效的特殊情形除外)
  • 最长权利保护期:20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算,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时效可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