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所有权变动与船舶买卖合同效力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性质和生效条件上:
- 法律性质不同:
船舶所有权变动属于物权变动,需完成登记公示才发生效力;船舶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合同成立即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 生效要件不同:
所有权变动需满足:有效合同+登记(中国采登记对抗主义);买卖合同只需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 法律后果不同:
所有权变动直接导致物权归属变化;买卖合同仅产生请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 时间节点不同:
买卖合同生效在前,所有权变动在后,二者可能存在时间差。
特殊情形:若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已完成的物权变动可能因登记瑕疵而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