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与船舶登记的主要区别如下:

  • 性质不同:船舶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行为,属于融资手段;船舶登记是行政确认行为,属于确权程序。
  • 目的不同:抵押是为债权提供担保,登记是为取得船舶法律地位。
  • 法律效力:抵押登记后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船舶登记是取得航行权的前提。
  • 内容要求:抵押需明确担保债权金额、期限等;登记需提交船舶技术参数、所有权证明等。
  • 强制性:抵押属于自愿行为;船舶登记是法定强制要求。

船舶抵押通常以已登记船舶为标的,二者在船舶融资中形成衔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