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机关错误告知行政复议期限的,申请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 若行政机关告知的期限短于法定期限,申请人仍可在法定的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2. 若行政机关告知的期限长于法定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法定的60日内提出申请
  3. 因行政机关错误告知导致申请人逾期申请的,可提供相关证据说明情况,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受理

行政复议期限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