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如下:

  1. 确认复议机关: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2. 准备材料: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行为决定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3. 提交申请: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或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需实名认证)。
  4. 等待受理:复议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 审查与决定:复议机关一般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

注意:申请期限为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