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一般为60日。具体规定如下:

  • 申请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 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期限的,可申请延长期限

特殊情况下,其他法律可能规定不同的申请期限,需结合具体行政行为性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