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 一般期限: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 起算时间:
- 当场作出行政行为的,自作出之日起计算
- 书面形式告知的,自收到文书之日起计算
- 未告知申请期限的,自知道复议权利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
- 期限顺延: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的,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申请延长期限
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