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如下:

  1. 确认复议机关: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或本级政府提出。
  2. 准备材料:包括复议申请书(写明申请人信息、请求事项、事实理由)、行政行为证明、身份证明等。
  3. 提交申请: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或线上平台(如政务服务网)提交。
  4. 等待受理:复议机关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
  5. 参与审查:受理后,复议机关通常会在60日内作出决定(法律特殊规定的除外)。

注意: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